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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教工》稿酬标准与发放办法

2016年11月09日 15:39  点击:[]

重工商大工201614

                                      

  

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稿,不断提高《重庆工商大学教工》出版质量,同时进一步规范稿酬发放标准和程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稿酬发放标准

(一)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以字数多少确定稿酬标准:

1. 新闻稿件500字以内的计发20元/篇;

2. 新闻稿件500~1000字的计发30元/篇;

3. 新闻稿件1000字以上的计发50元/篇;

(二)本刊接受与工会、教代会工作相关的理论研讨文章,理论研讨文章字数限定为4000字左右,一经录用,稿酬统一计发200元/篇;

(三)本刊采用的图片新闻一经采用,一律计发10元/条;采用的新闻图片,一律计发5元/幅。

(四)以上奖励只适用于原创性稿件和图片。转载会议精神、文件制度、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读者来信等类型的文字稿件,以及借用第三方图片一律不计稿酬。

二、稿酬审批、发放程序

1. 《重庆工商大学教工》一年刊发两期,每期刊发完毕,即由编辑部对所采用的稿件和图片进行全部统计与核对;

2. 编辑部依据本办法计算稿酬,填写好《稿酬发放表》后,交校工会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稿酬发放表》需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会财务会计结算,一份留存编辑部备案;

3. 各部门工会通讯员按编辑部通知,在《稿酬发放表》上签字后方可领取相应稿酬。原则上稿酬由通讯员本人领取,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通讯员本人授权并告知编辑部后方可代领。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工商大学所有来稿的通讯员和作者,详情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工商大教工稿酬发放办法及稿酬发放表.doc

 

 

重庆工商大学工会

2016年10月15日

 

 

上一条: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部门工会开展特色工会活动和承办校工会活动申报和审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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